一方面,对于代孕妈妈来说,怀胎十月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并且对肚子里的宝宝产生感情,也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宝宝出生以后,代孕妈妈有可能会不愿意交还给“亲生”父母。另一方面,如果宝宝一出生,就存在先天性缺陷的话,有血缘关系的父母要是不愿接受,也是引起纠纷的原因所在。
还有就是伦理上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如果小孩不是亲生父母带大,而是由养父养母照顾成人的话,都会引起难以消除的矛盾。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代孕妈妈十月怀胎生下自己,而“亲生”母亲则只是提供卵子而已,这样势必会造成更多伦理上的问题和纠纷。
特别是像前面提到的那种更特殊的情况,母亲为了脑瘫的儿子有人照顾,竟选择为其代孕,这样的母爱令人感动,但是造成的复杂伦理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是否真的可以接受代孕合法化,还是需要先行充分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