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注意事项之慢性疾病患者准备

2016/8/29 12:37:45 作者:Elaine 来源:伊秀健康网
备孕的时候,患有慢性疾病,如贫血、结核病、心脏病等,都应该在病情稳定或是疾病基本痊愈后一段时间,经复查适合怀孕以后再受孕。否则盲目地进行受孕不仅可能加重病情,还可能会将疾病的不良影响带给宝宝。

六、肝脏疾病

女性在怀孕之后,肝脏的负担也会随之加重,而如果是本身就患有肝脏疾病的准妈妈则身体可能会耐受不住或使肝脏病情恶化。

所以,如果肝脏疾病病情不是很严重的,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受孕,而如果病情较严重的,则需要在控制好病情之后,再考虑受孕。

七、膀胱炎

患有膀胱炎的女性,可出现尿频、尿急、尿不尽等,甚至还可发展为肾盂肾炎,影响子宫的正常生长,从而对胎儿的正常发育不利,所以,在受孕前一定要先把膀胱炎治愈了才行。

八、阴道炎

孕妇患有阴道炎,尤其是念珠菌引起的阴道炎,可在怀孕期间或分娩时直接感染胎儿,引起新生儿鹅口疮。

九、肾脏疾病

肾脏疾病的病情会随着妊娠的继续而加重,严重者可引起流产、早产等,有的甚至还要被迫终止妊娠,所以,患有肾脏疾病的女性,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方可受孕。

除此之外,没有患这些疾病的女性,在备孕前也应到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孕前检查,确认是否有其它不利于怀孕的因素存在,如果有,应积极治疗之后再进行备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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